福建长乐天气预报_福建长乐天气预报60天
这一次台风白鹿对福建和广东的影响可能还是比较大的,大家在前往的时候多加注意,目前福建已经有多处航班、列车轮渡都收到了影响,大家这几天就不要前往这两个地方旅行了。
台风最新消息据中央气象台消息,“白鹿”将于24日中午前后登陆或擦过台湾岛东南部沿海。24日夜间到25日早晨,在福建晋江到广东惠来一带沿海,再次登陆。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预警
23日18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预警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11号台风“白鹿”(强热带风暴级)的中心23日下午5点钟位于我国台湾省鹅銮鼻东偏南方大约505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19.5度、东经125.0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0级(2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8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50-380公里。
预计,“白鹿”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并向台湾岛东南部沿海靠近,将于24日中午前后登陆或擦过台湾岛东南部沿海(11-13级,30-38米/秒,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尔后向闽粤沿海靠近,将于24日夜间到25日早晨在福建晋江到广东惠来一带沿海再次登陆(10-12级,25-33米/秒,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
对福建的影响23日17时,台风“白鹿”距离漳州东南方向约940公里,最大风力10级,
25米/秒(约90公里/小时),强度等级为强热带风暴。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7公里的速度向台湾东南部沿海靠近。
受其影响,23日夜间至25日,闽中、闽南、台浅渔场和中南部沿海最大阵风可达12级,台湾海峡南部海域将出现4~6米巨浪到狂浪,福州及以南沿海将出现2.5米以上大浪。沿海地区将有大雨到暴雨,其中南部沿海地区大暴雨,过程雨量80~150毫米、局部250毫米,小时雨强最大80毫米。
24-25日台湾海峡有大风,厦门-金门的航线应该会停航;
24日晚-25日,厦门到深圳的高铁也有可能停运。台北和高雄机场24日、厦门机场24日傍晚-25日、揭阳潮汕机场25日都存在延误和取消的风险;
25日白天,福州、广州、深圳、香港情况待定;
台湾、福建、广东的风有多大,还是看后期路径的修订,25日大风的分布还存在不确定区。降雨24-25日为重点影响时段。
关闭景点+营运航班+停航轮渡+取消航班截至23日18时,福州及其以南沿海养殖鱼排上的14012人(含劳动力和老弱妇幼人员)已全部撤离上岸,施工船、无动力船、客渡船等共停运616艘,149个景区景点,1318个沿海地区在建工地已关闭。
关闭景点
今天(23日)18时前,全市滨海旅游景区景点全部关闭,滨海地区施工工地停工,沿海地区的户外活动全部暂停,海上渔排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24日0时前,所有渔船全部进港避风,船上人员全部上岸避险,台风警报解除前不得返回。
停运信息
据厦门火车站
这两班列车停运
珠海至上海虹桥D942次(经停厦门北)
广州南至上海虹桥D937次(经停厦门北)
部分普速客车改区段运行:
1.8月25日厦门北开Z104/1次改为龙岩站始发(8:37开),厦门北至龙岩间Z104次停运。
2.8月25日厦门北开K904/1/4次改为龙岩站始发(9:11开),厦门北至龙岩间K904次停运。
3.8月25日厦门北开Z126/7次改为福州站始发(8:15开),厦门北至永泰间Z126次停运。
4.8月25日厦门北开K572次改为龙岩站始发(10:50开),厦门北至龙岩间K572次停运。
机场方面:
24日白天:台北桃园机场、高雄机场
24日傍晚-25日白天:厦门高崎机场
24日傍晚-25日上午:福州长乐机场
25日白天:揭阳潮汕机场
以上机场航班可能存在延误和取消风险
受第11号台风白鹿#影响,首都航空取消24日JD5887/8丽江=厦门、JD5105/6黄山=厦门、JD5384/5204郑州-厦门-北京航班;取消25日JD5203/5383北京-厦门-郑州航班。
轮渡停航
未来三天天气预报23日夜里到24日白天,沿海阴有阵雨或雷阵雨,其中宁德和福州部分有中雨,局部大雨,其余地市多云到阴,局部阵雨或雷阵雨。
24日夜里到25日白天,南平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其余地区阴有大雨到暴雨,其中泉州、厦门和漳州有大暴雨。
25日夜里到26日白天,南平多云到阴,其余地区阴,部分阵雨或雷阵雨。
福州市天气综述
24日白天全市阴天到多云,部分乡镇有阵雨;夜里全市阴有阵雨,部分乡镇有中雨,局部有大雨到暴雨。
25日白天到夜里,全市阴天间多云有阵雨,部分乡镇有中雨,永泰和闽清局部有大雨。
26日白天到夜里,全市多云到阴,部分乡镇有阵雨或雷阵雨。
福州市沿岸海域大风警报和天气预报
24日白天到夜里,东北风转偏南风8~9级,阵风10~12级;天气白天全市阴天到多云,部分海区有阵雨;夜里全市阴有阵雨,部分海区有中雨,局部有大雨到暴雨。
25日白天到夜里,偏南风6~7级,阵风8~9级,短时阵风10级;天气阴天间多云有阵雨,部分海区有中雨,永泰和闽清局部有大雨。
26日白天到夜里,偏南风4~5级,阵风6~7级;天气多云到阴,部分海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福州市区天气预报(参照乌山气象站)
24日白天到夜里,中雨,东北风7级,气温32~27℃。
25日白天到夜里,中雨转雷阵雨,东南风7级,气温30~27℃。
26日白天到夜里,雷阵雨转多云,南风2级,气温34~26℃。
办公室(财务处):组织协调全局工作和会议安排、接待;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本单位考勤、车辆、水电、房地产、计生、创卫、创安等行政后勤工作;福州市气象财务核算中心挂靠该处。
业务科技处: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预报预测、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和及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管理气象信息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气候开发和保护、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履行福州市人民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责。
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福州市防雷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福州市气象台(福州市海洋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短时、长中短期天气业务、灾害性天气的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有关基础预报产品制作工作。负责雷电预警和发布业务;牵头组织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开展海洋、交通、城市、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等工作;研究开发预报技术方法等。
福州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负责本辖区气象信息网络软硬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负责市级气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存储;实时监测本辖区上行的气象信息、产品情况;负责本辖区传输时效、质量的分析,配合省气象信息中心进行省市通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承担本辖区内综合观测系统设备保障;按照综合观测设备的业务规范,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和维修任务;负责本辖区区域站设备的标定;负责本辖区内的业务系统防雷等保障;负责本辖区综合观测系统技术装备的、供应、仓储和调配。
福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福州市专业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科技服务工作。对气象预报预测评估产品进行再加工和包装,开展农业、林业、海洋、交通、旅游、医疗健康、电力、体育等相关的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开展电话、短信、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气象信息服务,开发研究气象科技服务新产品,开拓气象科技服务新领域。
福州市防雷中心:牵头承担市级雷电业务,负责组织福州市雷电灾害的鉴定与评估、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负责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负责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和防雷技术开发研究工作。
福州农业气象试验站:规范开展农业气象观测、作物和物侯观测,及时编发各类观测电报;根据本市农业和天气、气候特点,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技术和实用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业气象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制作并向市和其他用户提供作物生育期农业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发生气象条件、主要作物产量预报等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产品。调查、收集和评估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和农业气象实用技术应用的效益。
3.县(市)气象局(站):
福州市设8个县(市)气象局(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中平潭为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闽侯、长乐、福清、连江、罗源、永泰、闽清为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设置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国家气象观测站与所在行政区域的县级气象局实行局、站合一。
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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